訊息標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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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件】98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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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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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3/1-
2009/4/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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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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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,參選資格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與退休教師,以及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徵選組別:
1.傳統戲劇劇本
2.短篇小說
3.散文
4.古典詩詞
5.音樂作曲
6.童話(本項僅教師組參加)
報名方式:
線上報名,報名請上網站:http://www.arte.gov.tw/index.asp
簡章備索:
請逕至(10066)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南海劇場服務台索取;函索者請填妥回郵信封及貼足郵票,並於信封註明索取「文藝創作獎簡章」字樣;或於網站:http://www.arte.gov.tw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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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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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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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資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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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3110574#110、2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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